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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变道撞死摩托车主 男子悔罪赔钱又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2014-05-08 19: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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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醴陵5月8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夜晚驾驶普通货车在行使过程中随意变道,结果与相对方向行使的一两轮摩托车相撞,酿成摩托车主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5月7日,樊某春因交通肇事罪被湖南醴陵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另赔偿死者损失36万元。
  
  现年29岁的樊某春,醴陵市南桥镇人。2013年12月22日,樊某春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106国道从醴陵市南桥镇驶往醴陵市白兔潭镇方向。当日20时57分,途经106国道醴陵市白兔潭镇田心村地段时,樊某春随意变道驶入道路左侧,侵占对方路面,与相对方向朱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朱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樊某春对此次事故负全责。案发后,樊某春于1月24日主动向醴陵市交警大队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与被害方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36万元,得到对方谅解,并请求不予追究樊某春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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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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