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慈利县宜冲桥的杨某靠维修技术生活,2011年在一次就餐中认识了该餐厅服务员吴某,几番交谈后,杨、吴二人相见恨晚,随后同居在一起,但是吴某系有夫之妇,也有自己的孩子,长期的同居生活,使她内心很是纠结,觉得对不起孩子和丈夫。2013年3月的一天,吴某悄悄回到自己丈夫家中,被告人杨某得知后非常气愤,遂打电话给吴某的丈夫,要求吴某回到自己身边,吴某在电话中否认了同杨某的关系,并表示不认识他。当晚杨某辗转反侧,无法割舍对吴某的感情,几杯酒下肚后,冲动战胜了理智,爱意转化成无比的仇恨。次日凌晨,杨某购买汽油后驾驶摩托车来到吴某家,趁吴某夫妇熟睡之际,打碎吴某卧室玻璃将汽油泼入卧室中并点火,随后逃走,所幸吴某夫妇惊醒后逃出卧室,最终在周围邻居的帮助下将大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慈利县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杨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照法律规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红网
作者:柴澧峰 陶涛 雷洪波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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