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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昨起可办《再生育证》

来源:红网 作者:朱飞凡 通讯员 肖湘磊 李慧兰 编辑:高芹 2014-05-09 15: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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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会现场

  邵阳市“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新闻通报会现场

  再生育证流程

(再生育证流程)

  红网邵阳站5月9日讯(分站记者 朱飞凡 通讯员 肖湘磊 李慧兰)5月8日上午,邵阳市“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新闻通报会透露:全市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妇即日起可申请办理《再生育证》,最快10个工作日,最慢3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审批。全市符合该政策的共2.7万余人。
  
  据悉,邵阳市自今年3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14年4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办法》正式出台下发后,全市符合政策的夫妇,就可到当地计生部门申请再生育。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人群
  
  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双方或一方具有邵阳市户籍,或者夫妇双方户籍不在邵阳市,但双方或一方是邵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式职工。
  
  审批所需时间
  
  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最快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最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审批的,不能超过40个工作日。
  
  可委托办理
  
  据介绍,如果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再生育证》的,可委托自己的父母或近亲属代办。需要提醒的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与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可以上门办理。
  
  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再生育证审批表》(可在省人口计生委官方网站上下载打印。);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妇双方2寸免冠近照各2张;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户口本首页、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夫妇一方系独生子女的证明。资料齐全即可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再生育证》。
  
  受理
  
  乡镇(街道)计生办自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和受理。
  
  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及其父母的婚育情况,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向县级发证机关递交《再生育证审批表》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审批
  
  发证机关应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由本机关政策法规机构审核材料然后提出意见,报发证机关再生育证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符合再生育条件的,通知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示5日。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延期
  
  持证人在生育证规定期限内未生育的,应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凭当年度有效孕情检查证明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办理《再生育证》延期手续。发证机关须在1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允许延期的决定。可延期的,应当及时处理延期手续(共可办理四次延期,每个年度办理一次);不可延期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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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飞凡 通讯员 肖湘磊 李慧兰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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