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3年底,韶山公益林面积16.9万亩,全部属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涵盖了全市生态区位最为重要和生态最为脆弱的地区,占全市林地的96.86%。2013年,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4.5元/亩,国有的公益林为6.75元/亩。随着绿色韶山的建设,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已成为韶山重大的林业生态工程和重要的林业民生工程,搞好此项工作,对建设绿色韶山和生态韶山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韶山将按照2010年林改的面积进行调整,将乡镇林场和村集体的3.5万亩水份,全部分到农户;组建各乡镇公益林护林员队伍,根据韶山实际,每个村聘请1名兼职护林员;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蒋卫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事工作的重要性,吃透政策,乡、村、组分级落实责任,摸清公益林底子,确保全市生态公益林管护率达到100%,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位率达到100%,确保实事工作做出成效。
来源:红网
作者:沈江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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