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9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周悦)小型微利企业纳税太多的烦恼又能减轻一些了。5月8日,据长沙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周泽光介绍,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预计长沙今年将有1.7万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到这一政策,减免税额预计达到5000万元。
潇湘晨报: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周泽光: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即: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有10万元,按照20%的税率计算,2013年需要缴纳2万元税额,而今年只需要缴纳1万元税额了。
潇湘晨报: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到这个优惠?
周泽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是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潇湘晨报:企业如何申请优惠?
周泽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填写好申报表后,税务征管系统将自动判断是否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标准,不再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来源:红网
作者:周悦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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