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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法院“四举措”落实巡回审判效果好

来源:红网 作者:谭丽萍 彭新平 编辑:杨洁 2014-05-13 11: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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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炎陵站5月13日讯(通讯员 谭丽萍 分站记者 彭新平)5月12日,炎陵县法院水口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到了水口镇联坑村,在这里公开审理一起民事案件。联坑村是位于炎陵县南部的一个偏僻山村,地处偏远、山路难行,法院巡回审判车的到来为村民的诉讼带来了便捷。炎陵县法院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根据山区特点,采取“四举措”大力落实巡回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建章建制,管理制度化。制定《陵县人民法院巡回办案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巡回办案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年终考核的激励办法,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各业务庭室的年终考核范围。探索开展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巡回审判形式,通过制度的完善形成长效机制,使巡回审判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电子纸质,宣传多元化。对巡回审判工作设专门的宣传点进行动员宣传,还通过送法下乡、法制宣传、张贴公告等形式对该院的巡回审判工作进行宣传,使百姓了解、支持这一便民审判形式。利用网络、电视等新型电子平台,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相关报刊、地方电台等开展长期宣传报道,使巡回审判工作便民利民的同时充分做到司法公开和公平、公正。
  
  三是有点有面,覆盖全面化。该院在十都、东风、龙渣等离炎陵县城及法庭较远的7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同时,配备巡回审判车,在各巡回审判点与法院、法庭之间连成线。并在今年建立目标分解、落实到庭的工作机制,为各个庭室划分负责区域,使巡回审判的范围“点、线、面”结合,全面覆盖。
  
  四是纵横有度,保障广泛化。与辖区内各乡镇以及公安、司法、检察机关做好联系对接工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与县委、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法院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各方支持与帮助,加强巡回审判物质装备保障,确保巡回审判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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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丽萍 彭新平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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