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县5月13日讯(通讯员 林靖琦)5月12日,湖南省株洲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江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移送县人民检察院院审查起诉。
据查,犯罪嫌疑人江某是醴陵市人,2010年4月因为在家没找到事做便打算投靠在株洲县做事的妹夫。在妹妹家寄住多日,四处找不到工作的江某身上的钱所剩无几,每天白吃白喝便想弄点钱买点东西给妹妹。江某发现住在妹妹家对面的是一对老夫妻,经常下楼去散步,门常常不关只是虚掩的,江某趁老夫妻出去买菜之际,溜入其家中,盗走一个存钱罐及一部黑色手机。
过了几天,江某发现一切正常又大着胆子摸进邻居家,在被害人的卧室盗得唐某身份证、银行存折、户口本等物品,随后窜至银行,通过向银行出示这些物品冒充为唐某的女婿,以唐某病重、急需用钱为由,盗取唐某存折现金12000余元,后江某又返回唐某家中将户口本等物品放回原处。江某因害怕事情败露,遂逃离株洲县。
2个月后,在被害人唐某准备取钱时,发现存折上余额只剩几元钱而报警。直至今年4月20日,逃窜4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江某被抓获归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查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林靖琦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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