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堂姐妹为争地盘大打出手 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红网 作者:谭雄 胡鹃 张爽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2014-05-14 11:39:10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邵阳站5月14日讯(通讯员 谭雄 胡鹃 张爽)湖南省新宁县飞仙桥乡金木村一对堂姐妹因“地盘”起争执,致大打出手,几经调解无果。5月13日,新宁县飞仙桥乡金木村的刘书记向新宁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们竖起了大拇指:“我们调解了多次没有用,没想到你们做通了她们的思想工作。”两姐妹两姐妹则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原来,飞仙桥乡金木村的付春和付艳是两堂姐妹,一年前,付艳因要修房子,为了方便大货车运货,便同堂姐付春商量借用堂姐的土地拓宽了原先的窄路,房子修好后,付艳却不想将属于堂姐付春的土地恢复原状,认为不过是一点点土地而已,路宽了大家走起来都方便。付春却不肯让出这点土地,一直要求付艳将自己的土地恢复原状。几次要求未果后,付春干脆自己拿起锄头去挖路,谁知遭到了付艳的阻拦,两人一言不合竟打了起来,各自受了些小伤。金木村的村支书知道该事后,几次组织两人调解,都没有成功。今年4月份,付春将堂妹付艳告上了法院,要求付艳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4700元,付艳却反诉原告要求付春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5100元。
  
  对于这种家长里短的纠纷,法官向来主张调解优先,为真正践行好群众路线,确保该案调解成功,化解两姐妹的恩怨,该案的主审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村部。5月13日大清早,新宁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庭的副院长李新华带领民一庭法官们来到了金木村,主审法官姚继元把付艳、付春及两人的家人叫到一起,首先确定了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损失,认定付艳应赔偿付春2550元。随后,姚法官从情理角度劝说两家人要和睦相处:“我知道你们不是争的这几千块钱,不过是为了争口气而已,一家人哪有那么多好计较的,各让一步大家都欢喜啊,以后有困难还得自家姐妹帮忙。”姚法官多年的办案调解经验使他说出的话既合法合理,又深得当事人的认同。两姐妹在姚法官的劝说下,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付艳当即赔付了付春2550元的医疗费。

来源:红网

作者:谭雄 胡鹃 张爽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05/14/422269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