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下午5时许,南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南强镇邹家村一智障妇女李某疑被同村村民邹某强奸。接警后,民警立刻驱车赶赴现场。经现场走访了解,邹某确有奸淫妇女的重大嫌疑。民警马不停蹄赶到邹某的住处依法进行传唤,却发现邹某已外出躲避。于是,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部分民警留在邹家村秘密布控,另一部分民警带领受害人、知情人等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当晚7时许,嫌疑人邹某秘密潜回家中准备收拾东西外逃,被蹲守民警逮个正着。
原来,犯罪嫌疑人邹某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服刑期间,老婆带着儿子出走他乡。如今邹某一人在家,终日无所事事。当日中午,受害人李某去井边洗衣,途经同村村民邹某家门口,见邹某正坐在门口吃水果。一时嘴馋的李某向邹某讨要水果。邹某见李某虽然智障,但毕竟年轻,顿起淫意。邹某从家里拿出一把糖果、花生,哄骗李某说:“只要你跟我那个,我就把这些都给你吃。”智力只相当于5岁孩童的李某经不起糖果的诱惑,答应了邹某。事后,李某家人前来井边寻人,发现李某衣裳不整的站在井边不知所措,询问之下才知道事情原委。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审讯,邹某供认了以糖果、花生诱骗受害人到其住处实施奸淫的犯罪事实。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陈雷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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