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犯罪嫌疑人曹某21岁、彭某24岁、唐某(女)未满18岁,均系芷江县农村居民,原在外地打工,因嫌打工赚钱辛苦,便合伙干起了盗窃的勾当。2014年3月10日14时许,曹某、彭某、唐某乘出租车从怀化市到洪江区实施盗窃,并窜至该区欧式黄金家园小区,按分工由唐某在楼梯口望风,曹、彭二人进入该小区1栋5楼,先是敲门探路,见无人回应,则用携带的钢丝、铁片将申某家的房门套开,从其家中盗走现金27000元,并盗得金项链3根、金耳钉2对、金耳环1对;随即曹某等3人逃离洪江至怀化,将所盗得的现金与金银首饰瓜分变卖。
4月11日,犯罪嫌疑人曹某、彭某、唐某先后在芷江县内被抓获归案,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在该区盗窃另一户和在怀化市城区合伙入室盗窃2次的犯罪事实。
来源:红网
作者:向正生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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