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谭建伟因犯受贿罪被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2013年7月因患疾病高血压3级(极高危)、窦性心动过速,将其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在此期间,岳塘检察院发现此前遗漏了谭建伟的两次受贿行为,经侦查后向岳塘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两次对同一医疗设备供应商进行关照,使其顺利中标,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270000元。该案当庭宣判,最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
岳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还将不定期开展此类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给各行各业人员敲响警钟,也希望通过这种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办案过程,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来源:红网
作者:何蔚 刘倩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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