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山林中无防护措施操作氧割机 毁林200余亩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齐丹丹 编辑:刘飞越 2014-05-16 16:28:24
时刻新闻
—分享—
  相关链接:五花八门的失火 星星之火带来牢狱之灾
  
  红网嘉禾5月16日讯(通讯员 齐丹丹)“我也没想到,溅出来的火星会引发这么大的火灾,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5月16日,湖南省嘉禾县塘村镇某机械厂的焊接工黄某得知自己已被嘉禾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时,懊恼不已。
  
  今年1月5日,他与厂里的9名工友一道前往车头镇后陇山,想把废弃的洗锰厂留下来的废旧铁制水管通过氧割的方式运走。中午13点左右,其他8名工友把已经割好的水管陆续抬下了山,黄某在氧割另一根水管时,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溅出火星点燃了旁边的杂草引起火灾。因为天干物燥且有风,黄某与留下来的工友未能及时将火扑灭,火势迅速蔓延至整座山。经嘉禾县林业调查设计队的工程师鉴定,此次山火过火面积231.3亩,其中未成林面积198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045元。
  
  黄某的过失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失火罪。检察官提醒:前往山林中作业一定要有防火意识,作业前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谨慎操作,避免因过失操作导致自己身陷囹圄。

来源:红网

作者:齐丹丹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05/16/422209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