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9:10,当龙某某驾驶号牌为湘G4xx97的大型汽车行驶至张家界张罗公路甘溪桥至二家河路段500米处时,经张家界交警一大队官黎坪中队民警检查,发现龙某某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有异常,后经核查,系伪造驾驶证(龙某某实际所持为C3驾驶证)。后经进一步调查查明,龙某某所驾车辆还存在没购买交强险、低证高驾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当即移交大队处罚中心依法处理。处罚中心经进一步审核,对龙某某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违法行为处罚1000元;对龙某某所驾车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险违法行为处罚4830元;对龙某某实施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处罚4500元。合计处罚10330元。
龙某某对此处罚决定没有异议,并全额缴纳了罚金。
来源:红网
作者:赵前进 王四清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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