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19日讯(记者 吴庠)“拍婚纱照花了4000元,现在拿走底片还要支付近4000元,这也太不合理了吧?!”益阳沅江网友张先生和女友花费4000元,在沅江蝴蝶树婚纱摄影拍了一套婚纱照,在选片时被告知“除了约定入册的60张,其他底片需按每张3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后才能取走”,遂质疑该商家“重复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家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底片另外收费是“行规”,收费标准在该店的价目表上有公示,而且与张先生签订的拍摄协议上也已约定。但红网联动律师袁向明对此点评称,行规不能逾越国家相关法规,底片加收费用不合理亦不合法。
消费者:底片加收费用属于“重复收费”
5月初,张先生和女友在沅江蝴蝶树婚纱摄影,花费4000元拍了一套婚纱照。据张先生称,当时一共拍了183张照片,经他和女友精心挑选,确定了其中60张照片放入相册中。对剩下的123张未入册底片,张先生准备“拷贝”取走。
但工作人员告知,这些未入册的底片照片,摄影师、化妆师都付出了劳动成果,如果客户喜欢的可以“拷贝”取走,但需要按每张30元的标准进行付费。张先生一计算,照此标准他需再支付3690元。
“在签订协议和拍摄过程中,商家没有工作人员告诉我,未入册底片是要收费的。”张先生对此提出质疑,认为他拍摄婚纱照已支付了费用,底片虽未确定入册,但也是婚纱拍摄服务内容的一部分,再收费完全属于“重复收费”。
商家:底片收费是当地婚纱摄影“行规”
沅江蝴蝶树婚纱摄影负责人刘先生对此回应称,未入册底片按30元每张的标准进行收费,在该店的摄影套餐价目表有标明,而且双方签订的“拍摄协议”对底片收费也有约定。至于工作人员是否曾口头告知“底片收费”,刘先生表示需要调阅当日的店内监控录像。
此外,刘先生强调,底片收费是当地婚纱摄影的“行规”。他举例说明称,“为了客户选到更满意的照片,我们只能让摄影师和化妆师付出更多的劳动,尽可能拍摄更多的底片供消费者挑选。所以对未入册的底片,我们通常都会额外收取一定的费用。”
底片加收费用真的属于“行规”么?红网记者就此事致电长沙蝴蝶树婚纱摄影,该店客服人员表示,目前蝴蝶树婚纱摄影仅在长沙和株洲有直营店,其他地方的“蝴蝶树”可能是加盟性质的。但对于长沙和株洲两地直营的蝴蝶树婚纱摄影店,该客服明确表示“所有未入册底片都会让客户拿走,不会加收任何费用”。
律师:“行规”符合法律法规方能有效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袁向明点评称,摄影机构对未入册底片加收费用,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他指出,《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已作明确规定,摄影、摄像、冲印、光盘刻录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消费者的胶卷、底片、磁带、存储卡及其存储的数据资料,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服务后,将相关底片、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并不得另行收费。
此外,从2009年12月1日就已正式实施的《婚姻庆典服务》,也已明确规定“婚庆相关商家制作的包括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在内的婚礼音像制品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而且要一并交出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
至于商家在价目表和服务协议中关于“底片加收费用”的内容,袁律师认为属于无效条款。他表示,“行规”和“协议”都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生效,“现有法规已明确底片不能收费,商家仍将此列入服务协议中,自然是无效条款。”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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