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11时许,一辆湘B58***牌照的面包车违停在荷塘区合泰路,被执勤的荷塘交警发现后,准备给该车开具罚单,结果将车牌输入警务通后显示该车为盗抢车,随后民警将车辆暂扣。
民警对该车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进行核对,发现并没有改动的痕迹,而在车内也找到了车主的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这手续齐全怎么又是盗抢车?”交警对此也纳闷,猜想可能是车主曾经车辆丢失过,自己找回后又不去销案造成的。
16日上午10时许,莫某来到交警队拿车。原来,该车在2010年10月25日因有违法行为在芦淞区被交警拖走,而莫某当时以为车被偷马上向建宁派出所报了案,经朋友提醒,一查才知是被交警拖车,他处理完违章后拿到了车,却没到报案单位办理销案手续。
据交警介绍,像这种不销案的情况经常出现,因为全国公安系统已联网,一旦车辆有盗抢或者违法记录,全国各地一查都能知道,如果车辆有盗抢记录没消除,对车辆年检也会有不便。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若有车辆盗抢记录,破案后一定要及时销案,否则会浪费警力,也会给车主本身带来困扰。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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