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起,国家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对规划范围内的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实行中央财政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千瓦,省级财政配套250元/千瓦。宜章县黄岑二级、三级水电站,莽山林管局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夹水水电站,松山水电站、阳下水电站、畔田水电站、大庙脚水电站、楠木山水电站、坳背水电站共14座农村水电站改造工程列入规划范围,工程概算总投资9950万,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323万元,省配套830万元,其余为县级财政及电站自筹资金。实施增容改造后,14座电站总装机将由29750千瓦增加到33230千瓦,新增装机3480千瓦。
来源:红网
作者:曾新雄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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