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举行。(来源:株洲政府网 李勇谕))
红网株洲5月26日讯(分站记者 青琪 通讯员 朱军霖)停车收费是车主们一直关注的话题。4月1日《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株洲市随后根据该《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今天上午,株洲市物价局召集20余位社会各界代表,就《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举行座谈。根据《意见稿》,收费范围包括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含泊位);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车站、码头配套停车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面向公众开放的内设停车场等场所;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或泊位)、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商业投资专业停车场、物流中心及专业批发市场配套停车场、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场所这3大类。
其中,分属第二类的公立医院,因自身特殊性,其收费标准成为各方焦点。按照《意见稿》,小车收费为白天5元/小时,夜间1元/小时,两轮摩托收费为白天2元/次,夜间1元/次。而当停车位足够来往车辆正常停放周转的,不得对与就诊有关车辆收取停车费;停车位不够周转的,与就诊有关车辆(凭当日就诊单据、探视卡)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车服务费。
“停车费够不够周转,应当如何界定?有没有明确数字或比例?”“在一些大医院,往往排队时间很长,2小时很难完成看病的全部流程。建议延长免费停车时间,可以是4个小时。”……针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株洲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据上级政策规定,结合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经局办公会讨论研究后,最后再正式对外公布。
来源:红网
作者:青琪 朱军霖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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