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受害人蒋某均系沅江市共华镇裕和村村民,2013年12月2日下午,蒋某驾驶摩托车在该村村道某处转弯时,恰巧孙某父亲路过此处,因避让不及摔倒,蒋某赶紧下车查看,发现他只是手腕擦破点皮,没有大碍。在道歉并获谅解后,蒋某离开了。不料想儿子孙某在得知事情经过后,认为父亲“窝囊”,自己气势汹汹的找到蒋某,要求其赔偿“损失”5000元,蒋某认为孙某的要求不合理,拒绝支付所谓的“赔偿款”,两人发生口角后不欢而散。次日清晨,被气愤冲昏了头脑的孙某邀集廖某持刀来到蒋某家中,再次索要赔偿不成两人将蒋某砍伤。
经鉴定:被害人蒋某右顶骨骨折,已构成了轻伤。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亮 陈思迷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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