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的“县城治安巡逻力度不够、督查不严”的问题,绥宁县委政法委召开书记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绥宁县政法部门集中开展治安巡逻工作方案》,将县城按政法单位所在区域划分为六大巡逻责任区。公、检、法、司、交警、森林公安六家单位各负责一个责任区,每天晚上19点至23点半安排一台警车和5名政法干警在责任区内不间断开展治安巡逻。巡逻车辆统一悬挂“治安巡逻”牌子,亮警灯,并配备音响扩音设备,播放严打整治通告。巡逻干警身着制式服装,戴警帽,佩带巡逻红袖章,携带必要单警装备开展徒步巡逻。公安和武警开展联合巡逻,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巡逻两次。专职治安巡逻队每天晚上19:30至次日早晨6:00,徒步与骑自行车着装携带警棍在县城各大街小巷、居民院落进行巡逻。同时,县委政法委对县城治安巡逻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巡逻,县城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两抢一盗”等案件发案数逐步下降,人民群众的见警率、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来源:红网
作者:向云峰 谢志辉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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