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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将长沙市文物局告上法庭 公馆所有产权人将参加诉讼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王娉娉 2014-05-27 0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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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庭审结束后,戴世选向身边人说起自己的看法。图/记者 陈勇

  相关链接:长沙戴岳公馆被多次改造 还能否算文物

  红网长沙5月2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双 实习生 宋娟妮)5月26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戴岳的小儿子戴世选将长沙市文物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去年其作出的《戴岳旧居文物认定告知书》,并责令长沙市文物局重新认定戴岳公馆为不可移动文物。

  法庭调查得知,戴岳后人除了戴世选之外,还有4个兄弟姊妹。而对于这所公馆戴家的产权到底归谁继承,并没有明确认定;这栋两层四开间的公馆第二层目前为长房集团直管公房,只有已经被改造成商铺的第一层和第二层的一间房子属于戴家所有。基于此,法庭决定,将追加公馆的所有产权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庭审产权人尚不明确,法庭将追加第三人

  2012年,因黄兴北路棚改项目,戴岳公馆被纳入红线范围。

  戴岳的儿子戴世选认为,宅子为清末建筑,请求将其列入文物保护单位。长沙市文物局在组织专家对公馆进行勘查后认为,公馆“多次改造,原真性和完整性遭严重破坏,不应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戴世选不服这一认定,将长沙市文物局告上法庭。5月26日上午9点,庭审开始。

  开福区民主西街1号是戴岳公馆的所在地,公馆是一栋两层四开间的楼房,至今保持砖木结构。“这是父亲戴岳生前在长沙的住所,是一座清末建筑,少说也有150年历史。”戴世选在庭上说。

  进入法庭调查,审判长首先问到了戴岳公馆的产权问题。

  目前,这栋两层砖木结构的公馆一楼沿街被改为商业店面,为戴家产权;二楼则已是长房集团直管公房。

  “因为历史原因,房契早被抄掉了。”戴世选说,他手上没有正式的关于戴岳公馆的产权证。他介绍,除了自己,父亲戴岳还有4个儿女,但对于房子的继承问题,一直以来并没有明确。

  对此,审判长提出将追加其他产权人,即戴世选的其他兄弟姊妹和长房集团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如果戴岳公馆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那么会对房产所有人造成影响,因为作为文物的房子与普通房子比起来,在使用上会有限制,因此应给予所有产权人机会发表意见。”审判长表示。

  被告有5个法定继承人,公馆的产权状况不明

  法庭上,被告方长沙市文物局同意法庭追加第三人的决定。

  长沙市文物局一位李姓负责人提出了三点意见:1.原告无法提供戴岳公馆整体产权的任何证据,包括当时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房屋所做改造的相关文件,因此产权人的状况至今不明;2.戴岳旧居的二楼已归长房集团所有,戴家后人对公馆的一楼享有所有权,但是无产权证明,那么关于戴岳旧居所在民主西街1号的产权人至少包括两个方面,即长房集团和戴岳的5个法定继承人;3.申请建筑物为文物的鉴定,应是该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是依法享有管理权利的管理人。

  因此,长沙市文物局请求法庭追加长房集团和戴岳所有法定继承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原告 “文物的认定跟产权无关”

  对于法庭最后做出的追加第三人的决定,戴世选当庭表示不同意,“文物认定,与产权归属谁无关。”

  戴世选的诉讼代理人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江国认为,这个案子是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跟其他利益关系是不牵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申请文物的鉴定,跟产权没有关系。”刘江国说,这个案子涉及到拆迁,文物危在旦夕,应该尽快审理判决,如果这个时候还拖延,将对文物的保护不利。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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