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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伸脚让人踩 公交站“碰瓷党”大白天抢劫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黄乐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2014-05-28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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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28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黄乐)钟某某、梁某某光天化日之下以踩脏鞋为由抢劫路人,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于5月26日对2人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3年8个月,梁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各处罚金5000元。
  
  钟某某,男,40岁,小学文化,平江县安定镇农民,曾因盗窃、抢夺罪2次被劳教。梁某某,40岁,初中文化,衡阳县杉桥镇农民。2013年11月29日9时许,钟、梁一番合谋后来到长沙市开福区某医院附近的一个公交车站,2人坐在车站的凳上装作候车的样子。见行人金某某从其面前经过时,钟某某故意突然将脚伸出,金没注意踩着了。钟以踩脏其鞋为由,与梁一起将金带至某医院内一栋楼房外,采取水果刀和语言威胁的手段,逼迫金某某交出2000元“赔偿费”。得手后,2人平分赃款,逃离现场。
  
  同年12月19日,钟某某、梁某某在开福区一家招待所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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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盛俊杰 黄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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