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0日,道县公安局接到受害人李某报案,称其被蒋某明诈骗现金4.8万元。道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展开调查,对与蒋某明有关系的人员逐一走访,仔细搜寻查找嫌疑人员的蛛丝蚂迹,摸排案件线索。办案民警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艰苦调查,终于获得了犯罪嫌疑人蒋某明的踪迹,蒋某明经常有家不回,长期在县城的宾馆里开房,东一天西一天漂浮不定,且有吸毒行为。办案民警遂以县城为中心,加强对各宾馆旅店的监控,撒网捞鱼。5月29日晚,办案民警发现蒋某明出现在县城滨河路一家宾馆时,立即展开抓捕,抓获了正在吞云吐雾吸食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明。
民警在审讯查明,2012年9月,蒋某明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以一年8万元的租金租回一台徐工250挖掘机,租期为一年。2013年1月份,蒋某明隐瞒挖掘机所有权真相,谎称挖掘机是自己所有,将挖掘机租给陈某某三人使用五年,骗取租金21万元。2013年7月份和11月份,蒋某明又以此租来的挖掘机为抵押物,先后两次从李某处共骗走借款4.8万元。蒋某明将所骗钱物支付租金、购车、吸毒挥霍得所剩无几。2014年,李某向蒋某明追讨借款,蒋某明先是以挖掘机租金尚未收回等借口推延,两三次后便失去了联系,不但人见不到面,连电话也打不通。李某顿时生心疑虑,感觉到被蒋某诈骗了,他便去查找挖掘机下落,最后发现挖掘机根本不是蒋某明所有。李某见情形不对连忙报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李显颜 胡许红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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