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从2013年起大幅度提高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只要交150元,可免费住院治疗8天;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7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5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6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补偿比例55%;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50%。同时,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金额最多12万元。
隆回县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将次均住院费、日均住院费、平均住院日、不规范费用比例、住院率等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超过控制指标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来源:红网
作者:杨贵新 郑英贤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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