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04年3月,被告人毛某伙同郭某、许某(两人均已判刑)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并进行了分工。由年龄小且看上去老实的毛某骗乘出租车到预定偏僻地点,郭某、许某则持胶带、棍棒及水果刀潜伏在此“守株待兔”。当月8日、10日,毛某以乘车为幌子轻而易举的先后把出租车司机李某、黄某骗至沅江市太阳鸟公司附近,后又假意下车方便,向埋伏在此的郭某、许某“示意”,三人趁其不备,将水果刀横在受害司机颈部,并用胶带捆绑控制后对其一阵拳打脚踢,之后便采取持刀威胁的手段,两次共抢得现金210元、价值280元的手机一部及白沙烟一包。
案发后,郭某、许某很快落网,毛某则被沅江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因害怕被抓,毛某一直不敢回家,隐姓埋名躲在广州一些小建筑工地做小工,同时由于精神压力大,年仅26岁的他头发已经半白。今年2月25日,东躲西藏了10年的毛某到沅江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亮 陈思迷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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