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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红网 作者:廖真怡 编辑:高芹 2014-06-03 1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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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6月3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廖真怡) 5月30日,长沙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长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章,副主任周安伟、柳铁强、曹艳萍、彭军其、唐俊兴出席会议,县领导杨忠文、陈计伟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2013年三个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全县2014年投融资工作情况及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长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会上还审议并通过了《长沙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全县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为统筹利用、有效管理政府债务,规范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举借和偿还政府债务的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供了依据。
  
  2011年全县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服务网络,强化行业监督等多措并举,基础建设得到有力保障,新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7个;医卫队伍得到有效扩充,目前全县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94名,较2011年增长13.2%;公共服务得到全面加强,以镇为单位的基础疫苗覆盖率达99%以上。
  
  虽然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医疗基础环境不优,医疗诊断水平不高,城乡资源配置不均等问题依然亟待解决。李建章指出,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创新管理,激发医卫人员内增活力,探索建立基层医疗事故风险保障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廖真怡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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