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徐某和张某、陈某都是住在同一个村,三人又是多年的好友。2013年下半年,三人合伙承包了村里的修路工程。合伙期间,三人因为意见不一多次发生争执,渐渐地相互之间心生芥蒂。2013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徐某路过村口时,看到张某正在和别人聊天,徐某遂上前询问张某合伙拖沙款的去向,二人意见不和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抓住对方的衣领,徐某用力抓掰张某的右手无名指,致使张某右手第四掌骨骨折,之后双方被旁人劝开。后经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赖贤亮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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