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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湘潭执行新标准 高龄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扩面

来源:红网 作者:何蔚 通讯员 谭心 编辑:高芹 2014-06-05 09: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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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岳塘站6月5日讯(分站记者 何蔚 通讯员 谭心)6月4日,记者从湘潭市岳塘区民政局了解到,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扩大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畴的通知》,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年满90至99周岁的老人以及80至89周岁的低保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也扩大到城市区60周岁以上的散居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以及65周岁以上的半失能低收入老人。据悉,新的补贴标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湘潭市政府加大对老年民生的投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高龄补贴新举措。调整后,80至89周岁低保老人以及90至99周岁有固定收入的老人将纳入受惠范围,同时也扩大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标准。
  
  据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龄补贴实行按年龄段分档发放,凡户籍在本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申请,社区、乡镇(街道)审核后,地县(市)区老龄办审批,并报市老龄办备案后,由市老龄办统一制发《湘潭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证》,均可享受高龄补贴资金。其中,80至89周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城市区60周岁以上的散居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以及城市区65周岁以上的半失能低收入老人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按年发放。
  
  据悉,去年岳塘区90岁以上有固定收入老人194人,本次扩面后,90岁以上为340位老人,80岁以上将有147人,这些老人都将享受到高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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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蔚 通讯员 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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