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在遵循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基础上,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包括其他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要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目前统计:慈利县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非公企业有13家,缴存人数160人,非公有制企业缴存人数仅占全县缴存人数的1.14%,占非公企业从业人员的1.06%,非公企业年缴存额71.73万元,占全年缴存额的0.53%。
来源:红网
作者:卓少民 王杨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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