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10时许,湖南省衡阳铁路公安处郴州站派出所值勤民警刘平在进站口查验旅客身份证件时,发现一名男子的身份证系伪造,便带他到值勤室盘查。该男子乘机掏出400元钱给民警,说:“警察同志,我急着赶火车,反正用假身份证也算不上什么大事,您看就算了吧。”被民警严词拒绝。
在值勤室中,该男子连报几个名字,民警查询均显示“查无此人”。为此,民警又与该男子自述的居住地湖南省桂阳县公安局太和镇公安机关联系,均无结果。期间,该男子又瞅住机会,向另外两名民警“塞钱”。男子此举更加重了民警的怀疑。派出所领导组织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对他审查,但是该男子咬定自己系湖南省桂阳县人,审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审查中,民警何学杰发现,该男子带有不太明显的浙江口音,遂以此为突破口,迫使该男子承认他系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湖山村人,真名叫“魏某某”,1968年生。经核实,魏某某于1997年3月8日因同邻居沈某的亲戚发生矛盾,魏用菜刀杀死沈某后负案在逃,居无定所。直到2006年3月后,他才在湖南省桂阳县太和镇一煤矿打工暂时安定下来。因自感挖煤工资不高,准备前往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家家具厂打工,但是法网恢恢,他买来的假身份证使他露出马脚。
来源:红网
作者:刘国锋 汤果 李国强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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