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6月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业 宋曼丽)因害怕被打,肇事司机把伤者送到医院后悄然离开,由此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2013年6月1日,被告黄某驾驶两轮摩托沿320国道由湘乡市往湘潭市区行驶,途经湘潭县云湖桥镇农民街地段时,与横过道路的原告相撞,造成行人受伤,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因无法找到黄某,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11.76万元。黄某也由此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法院审理后,判决由黄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5万元。黄某解释,自己不是逃逸,而是因事故发生在外地害怕被打而不敢面对。为表歉意,他当庭向原告鞠躬,并愿意在法院判决的赔偿款之外,再赔偿9000元道歉费。
6月8日,记者从湘潭县法院获悉,鉴于黄某态度诚恳,原告已就被告逃逸行为达成谅解,警方同意解除对黄某的网上追逃。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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