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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一女子偷梁换柱骗领身份证受罚

来源:红网 作者:杨坚 李华 龙毓国 编辑:王津 2014-06-11 11: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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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新宁站6月11日讯(分站记者 杨坚 通讯员 李华 龙毓国)6月11日,湖南省新宁县安山乡岩铺村的肖某因冒用堂姐肖某某身份办理身份证,被县公安局安山派出所处以1000元的行政款罚。
  
  6月7日,新宁县安山乡的车头村肖某某前往新宁县公安局安山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民警告知,其户口已经迁出,身份证已经被别人办理。肖某某通过查看办证人相貌,结果为其堂妹肖某。肖某某回忆,早在1997年,堂妹肖某曾借用过自己户口薄。
  
  民警联系上肖某某堂妹肖某,对其进行了询问。肖某称,在1997年,当时自己未达到结婚年龄,为了结婚,她便借用堂姐肖某某的户口页办理了身份证,与岩铺村刘某登记结婚,婚后一直以肖某某的身份生活,并在2007年以夫妻投靠的理由将肖某的户口迁到丈夫刘某的村组落户。民警查明,在1997年至2014年之间,肖某先后4次用堂姐肖某某的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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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坚 李华 龙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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