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扶贫户、低保户、五保户。扶贫户必须是以户为单位,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低保户和五保户,此次全部纳入农村贫困人口一并建档立卡。依据省定目标要求,我县须对58594名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建档立卡,7月20日前完成识别工作,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并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会议对重点环节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广泛宣传动员,既要将国家、省的相关政策宣传好,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浓厚氛围,又要让群众明白进入贫困人口范围只是拥有了享受扶贫政策的资格,并不是有项目和资金在等着分配。要科学分配规模,既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又要确保突出重点,不搞平均分配,特别要考虑今后重点贫困村的认定。要严格操作程序,按照“村民小组提名、户主申请、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严防条件不符者入选。同时要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会议强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自身责任,强化领导,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检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落实到位无偏差,政策执行到位不走样,杜绝违规操作和“富人戴帽,穷人落榜”现象。
来源:红网
作者:温德民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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