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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在学校周边抢劫诈骗学生 主犯获刑3年9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编辑:王津 2014-06-12 14: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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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6月12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黄乐)潜伏在学校周边,经常抢劫、诈骗学生的沈某、沈某某、谢某某,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于6月10日对3人分别作出一审判决:沈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3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谢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处罚金5000元。
  
  沈某,31岁,沈某某,21岁,均为初中文化,系长沙市无业人员;谢某某,24岁,小学文化,涟源市白马镇人,3人均因抢劫、盗窃等犯罪曾被判刑劳改过。2010年12月9日傍晚,沈某在长沙市黄兴路一家网吧以找人为由,虚张声势,暴力威胁抢得中学生李某一台价值840元的诺基亚手机。
  
  2013年10月13日9时许,沈某某在长沙市雨花亭附近一家麦当劳餐厅,以寻找致伤同学的行凶者等种种理由,骗得中学生王某400元现金和1台价值1820元的苹果手机。
  
  2013年11月13日傍晚,沈某、沈某某在长沙市长铁一中附近的一家酒店门前,叫住正放学回家的学生戴某、何某、章某3人,谎称他们像之前打他朋友的人,要其前去确认。之后又骗他们3人交出各自的手机。二人得手后,找个借口逃离现场,将手机销赃。
  
  2013年11月23日下午3时左右,沈某.沈某某与谢某某一道驾驶一辆电动车至八一路一公交车站时,发现学生程某手里拿着一台高档手机。3人以程参与了某某中学的打架事件,要其配合调查。要程将1台平板电脑、1台苹果5手机、1台三星手机、1块石英手表寄放某酒店大堂,然后由谢某某驾驶电动车将程带离现场至一家网吧门口,然后谢借故脱身。同日,3人又以相同手段骗得了学生陈某和段某手机苹果5手机各一台。上述财物总价值为14544元。
  
  2013年12月4日,沈某、沈某某、谢某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示:犯罪分子利用学生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和自卫能力较弱进行犯罪,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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