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自2013年8月19日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熊某、周某、梁某等人为谋取私利,驾车窜至湖南省郴州市、衡阳市、永州市、株州市、湘潭市、娄底市等地,采取抬、撬临街门面卷闸门方式入室盗窃,先后在湖南省14个县、市、区作案48起,其中实施盗窃作案45起,抢劫作案2起,故意伤害案1起,盗窃、抢劫涉案价值30余万元,故意伤害造成1人重伤。
翻开案卷,该团伙频频作案的情景令办案人员惊心动魄!一是作案频率极高,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10月2日不足一个半月的时间内作案48起,平均每天作案超过1起,最疯狂的时候一个晚上连续作案五起;二是有专门用于作案“专业坐驾”,长途奔袭,犯罪轨迹遍及湖南14个县、市、区,行程达数千公里,疯狂的时候一个先后在二个县、市、区作案;三是人员组成复杂,主犯四人中属累犯的二人,因吸毒、盗窃被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有二人,首犯谢某是典型的“五进宫”,另有一人原来经商,也改行成了“专业窃贼”;四是组成人员固定,分工精细,主观恶性大,穷凶极恶盗窃时遇有主人惊醒后就拿刀等工具控制被害人明目张胆的抢劫了;五是暴力性质明显,最后一次作案竟是被害人的不经意的一句话惹恼了该团伙的首要分子谢某,谢某立马开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应明 郭伶玲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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