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其结果显示针对妇女暴力的发生率为24.7%。针对这一情况,从1995年以来中国对妇女暴力的干预行动逐步展开,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27个省、直辖市或自治州制定了有关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或政策;此外,一些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暴力预防和给予受暴妇女支持,如提供热线服务、司法援助和咨询,以及开展宣传倡导活动等。
由于遭受暴力的妇女(受暴妇女)常常会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生往往是她们的第一个见证者;但医务人员由于对此问题的认识不够,以及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等,常无法采取适时、适宜、可行的干预措施。
“因此,提高医务人员针对妇女暴力的认识,在临床工作中能够常规开展筛查、及时识别遭受暴力的妇女和暴力所致的伤情,提供相关医疗帮助、安全评估、心理咨询、转介等工作极其必要。”董胜利说。
据美国的研究显示家庭暴力和(或)性暴力的受暴者更可能患慢性疼痛、消化功能紊乱、抑郁、忧伤、酗酒或吸毒;遭受性暴力的妇女会增加患性传播疾病(包括HIV)、盆腔疼痛和宫颈疾患的危险。
目前,社会大众都在关注受暴妇女的健康情况,作为医务人员应该意识到在治疗伤病的过程中,自己有可能成为第一个接待受暴妇女的人;第一个倾听受暴妇女受害真情的人;第一个获得直接受暴证据的人;第一个能够给予受暴妇女医疗救助的人;第一个向受暴妇女提供其他支持信息的人;医务人员可以是受暴妇女的第一援助人。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院长盛小奇介绍说:“医务人员干预针对妇女的暴力义不容辞,医院可能是受暴妇女的第一个救助场所,妇女遭受暴力伤害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不去求助于公安、法院、社区或妇联组织,而仅仅去医院治伤,因此医生的医疗记录可以作为暴力发生及其程度的证据,是今后受暴妇女已发维护自己权益的依据。
来源:红网
作者:周文奕 易征洋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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