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林资发[2011]24号)要求,国家林业局自2011年起,每年对全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检检查。今年,湖南省平江、炎陵、新化3个县被抽中验收检查,这也是娄底市第一次被列入该检查范围。
近年来,新化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的精神,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级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和考核小组,出台了考核办法,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3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3.19%,林地保有量稳定在306万亩,森林资源蓄积量662.3万立方米、森林保有量达268.8万亩,圆满完成了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取得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双赢。
17日,新化县召集林业、财政、发改、农办等相关部门召开座谈汇报会议,对新化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了简要汇报。检查组表示将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稽核、社会调查的方法,对新化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当场抽样吉庆镇、白溪镇的2个村为现场稽核单位,并于18日赶赴现场稽核检查。
座谈会上,康晓达认真听取了相关汇报情况后指出,保护发展好森林资源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监督检查各地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是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赋予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重要职责,是保障林业“双增”目标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两项约束性指标实现,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化县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促请各级政府做好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周洁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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