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桃江县某建筑公司承建了县城居民徐某某一套六层的私人住宅,并将劳务工作发包给吴某某。吴某某前后聘请王某华等21人为其工作。2013年2月工程结束,吴某某却并未如期向王某华等21人支付共计57400元的工资,而是一拖再拖。
这可急坏了在建筑工地上打工养家的民工们。作为被拖欠工资最多的民工代表,王某华等人多次上门讨薪未果,遂求助于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6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交给桃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案后,桃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十分重视,立即展开了前期调查,迅速掌握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借鉴2013年为民工讨薪337万一案的经验,办案民警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屋主徐某某和工程方,并从法律角度向当事人言明利害。经过多方努力,6月17日,终于为21民民工追回了57400元的血汗钱。
领到工资的民工们十分激动,纷纷握住民警的手说:“没有你们警察同志的帮忙,还不知这些钱什么时候能拿到,感谢你们。”
来源:红网
作者:何慧珍 王鹏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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