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岳阳站6月20日讯(分站记者 侯勇)日前,岳阳县一名中学教师因透支信用卡无力归还,被当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醒“卡奴”们,刷信用卡消费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侯勇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06/20/42148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