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县符合燃油补贴政策的城市出租汽车数量为306台,预拨资金为196万元,预发补贴6928元/年台,未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2014年,长沙县符合燃油补贴政策的城市出租汽车数量为306台,预拨资金为196万元,预发补贴6405元/年台。
上述两笔资金分别为两个年度的预拨资金,分年度的结算资金拨付到位后,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将及时公示、发放,相关公司、从业者可查询长沙县交通信息网的公示信息,或致电84879401咨询发放情况。
来源:红网
作者:潘东晓 通讯员 胡欣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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