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19时许,受害人周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县城城管局旁一居民房的一辆红色“豪爵”牌女式摩托车被盗,车牌为:湘M7688T,价值7000余元。蓝山县城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大量的走访摸排与信息研判,发现该被盗摩托车出现在新圩镇某村。民警立即与新圩派出所取得联系,并火速驾车前往该县新圩镇追堵,经过巧妙布控,在该县大洞乡与与郴州嘉禾县塘村镇交界处成功将涉嫌销赃的谭某明及被盗摩托车截获。
谭某明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蓝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黄俊北 通讯员 周施琪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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