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在批复中明确了各试点建设范围和建设期限(2014-2016年),同时对试点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将水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两型社会”建设和地区发展战略,长沙市以树立南方大都市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典范为目标,郴州市以建设“山水名城、美丽郴州”为目标,着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构建现代人水和谐社会。
二要围绕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注重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水安全保障,加强水环境整治,打造水生态景观,传承水生态文化。
三要积极创新水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格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科技创新,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四要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要以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按期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切实改善长沙市、郴州市水生态环境,为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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