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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小餐饮店创“示范” 1000元奖金等你拿

来源:红网 作者:刘鹏 编辑:王津 2014-06-26 16: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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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工作人员正在小餐饮店检查验收 刘鹏 摄

  红网桃江站6月26日讯(分站记者 刘鹏)6月25日下午3点,位于桃江县城芙蓉路肖家山潇湘烩鲟鱼馆来了一群身着制服的人,一进门,就对餐馆的卫生设施、环境卫生、采购台帐、餐具消毒、证照制度、量化分级管理和除“四害”等方面仔细检查起来。他们对照标准,从防鼠板的安装到垃圾的清运,从厅堂、厨房的清洁到店面周围环境的卫生,甚至是从业人员的手指甲,一项一项地对照检查打分。最终,潇湘烩鲟鱼馆因各项指标优秀,获得了97分(总分100分)的成绩。经老板吴伟签字确认后,检查人员对他说:“恭喜你的店面达'示范店'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政府将奖励你1000元!”吴伟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这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县城小餐饮店“示范”门店验收的一个镜头。

  从今年2月15日起,桃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创建办联合采取激励措施,逐店发放验收标准,鼓励中心城区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店申报“示范”门店和“达标”门店,“示范店”要求得分在95分以上(含),“达标店”得分90分以上(含),符合标准的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的现金或价值相当的设备。各店主热情高涨,对照标准对店面进行整改,此举激发了县城中心城区小餐饮店经营户创卫热情,同时也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验收前,桃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安军组织验收人员召开了会议,对验收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据了解,“示范”店验收已于25日结束,“达标”店验收正在进行中,通过自主申报,是日下午共验收了7家小餐饮店,潇湘烩鲟鱼馆、华莱仕汉堡、巴陵蒸菜馆、菜香源家常菜和广场餐饮吧5家餐馆达到“示范”门店标准,经公示通过后即可获得奖励。

  创建“示范”“达标”小餐饮店利人利己,不但能提高门店的档次,还能吸引更多的顾客,店主们快快行动吧!

来源:红网

作者:刘鹏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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