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58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廉政法规知识考试
领导干部以积极的态度参加考试
参与考试的领导干部仔细作答
红网张家界站6月26日讯(分站记者 金亚平)“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什么谋取利益?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具有哪些情形时需对其进行问责?”…… 6月26日上午,张家界市58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张家界市委党校进行了廉政法规知识考试。
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廉洁从政,按照省纪委部署,全省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均要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今年是湖南省“党纪条规教育年”,通过学习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据了解,参与本次测试的领导干部是自2013年12月20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新任职的县处级(含副处级)领导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测试内容以湖南省纪委编发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读本》为主,试题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列分析题、问答题五种题型,试卷将由省纪委统一组织阅卷。
市委党校校长朱新星刚从省里参加考试回来,他认为考试的最大意义在于对领导干部再次起到警示作用,通过考试的形式使他们平时的学习得到巩固和加深,从而在工作中牢记自己的职责。
“考试很有必要,使我们干部更加熟悉廉政法规知识,在工作中更好地约束自己。”一位参加考试的干部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金亚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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