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及企业、经济组织或实体,可以申报认定县残疾人基地。用人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经济效益等条件。其中,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在10人以上、残疾人职工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50%以上的残疾职工连续在本单位工作两年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开发企业、科研院所残疾人就业人数在5人以上、残疾人职工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50%以上的残疾职工连续在本单位工作两年以上。
企业、经济组织或实体,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同时,与申请人签订帮扶协议的残疾人在20人以上,其中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种养业、加工业户12人以上,受扶持的残疾人年人均纯收入要达到扶贫部门规定的脱贫标准等。
申报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等详情,可向所在地镇街残联了解情况。
来源:红网
作者:赵鹏 周佳艺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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