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长沙市天剑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吴婉华(化名)正在讲述陪女儿戒毒的经历。图/实习生陈韵骄
滚动新闻记者 李柔 长沙报道
1月至4月期间,长沙市共有社区戒毒人员615名,其中落实报到措施的有344人。
回归社会、回归家庭、重新获得别人的信任有多难?今年53岁的吴婉华(化名)曾经说,已放弃幻想,但自从女儿到社区戒毒以来,她还是选择了陪护。
吴婉华的女儿媛媛(化名)33岁,今年是她吸毒的第15个年头。据吴婉华回忆,因为家里一直忙着生意,没有时间管媛媛,媛媛从18岁起就开始在外面玩,然后沾染了毒品。
吴婉华记忆中,女儿很乖,平时在家里也不吵不闹,根本就看不出来是个瘾君子。直到媛媛18岁那年,被公安机关抓住关到了戒毒所以后,吴婉华才知道,原来女儿早就和外面的朋友混在一起,并且开始接触毒品。
15年来,吴婉华跑遍了长沙地区大大小小的戒毒所。因为媛媛总是跟她保证,说自己一定不再吸毒,一定会改变,发过誓、写过信,甚至想用刀片割断自己的动脉来表示自己是真心想戒毒的。
自从6月24日,女儿媛媛选择来社区戒毒以后,这两天的时间内,媛媛因为身体不适,滴水未进。而吴婉华也因为担心,两天没有吃东西了。
但来到社区后,媛媛的生活稳定了。吴婉华不需要再担心媛媛会因为“朋友”的一个电话,就跑出去不见踪影。
吴婉华说,自己的身体并不好,但是为了女儿,能多撑一天就是一天。
人物
社区主任:让他们有尊严地戒毒
26日,记者来到长沙市天剑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社区主任张国庆介绍,这栋楼是上世纪90年代,社区自己筹资建的。
“当初建这个中心是为了让他们有尊严地戒毒。”张国庆介绍,当年她刚到社区不久,有吸毒人员悄悄地问她,能不能在社区就搞一间房给他们戒毒。毕竟戒毒期间的样子太难看,戒毒人员不愿意在家人面前丢人。
对话
长沙42名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或复吸人员被强戒
潇湘晨报:什么是社区戒毒?
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刘志平:准确来说,社区戒毒是对吸毒成瘾的人员的一种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是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来决定,由街道、乡镇来执行。
潇湘晨报:社区戒毒和强制戒毒有什么不同?
刘志平:一般被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有两个特点,第一是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第二吸毒成瘾。而强制戒毒和社区戒毒的临界点在于四个点。第一是经过社区戒毒后,再重新注射毒品,吸毒成瘾严重的对象,可以送去强制戒毒。第二吸毒成瘾严重的。第三依据相关法律条例,在社区戒毒中,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去社区报到的,或是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或是在社区戒毒期间重新吸食毒品的,就可以送去强戒所。
潇湘晨报:一般是只有社区戒毒后才能送去强制戒毒吗?
刘志平:不一定。有三种情况是可以直接强戒的。第一种是吸毒人员有暴力倾向,有侵财的行为,对他人会造成威胁的。第二,吸毒时,同时吸食两种毒品(含两种)以上的。第三,吸毒后又聚众淫乱的。
潇湘晨报:社区禁毒的难处在哪里,长沙公安是怎么做的?
刘志平:第一个是执行难,因为执行是由街道、乡镇来的,所以导致社区戒毒执行过程中间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不够。第二,一些戒毒人员没有遵守履行相关的义务。所以第一是要抓街道、乡镇的履职。首先给社区戒毒人员签订戒毒协议;其次进行谈话教育;最后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和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向公安机关报告。
我们对街道乡镇报告的这些拒绝接受戒毒的对象,通过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强戒,给戒毒人员产生了巨大的威慑力。比如,在社区戒毒期间,没有按时到社区报到的,需要送去强戒所。有些人认为,自己没有再吸毒,所以没有必要去社区再报到,但是根据《禁毒法》相关规定,需要送去强戒,时间为两年。
今年,长沙公安机关共抓获了42名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或复吸人员,均被强制隔离戒毒。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柔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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