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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时效起诉不获支持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来源:红网 作者:李艳 编辑:高芹 2014-06-30 09: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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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汉寿站6月30日讯(通讯员 李艳) 近日,汉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该案原告最终撤回了起诉。
  
  2010年4月20日,余某向某金融机构立据借款50000元,2011年10月20日到期偿还。2014年5月28日,该金融结构诉至法院,要求余某及其妻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79649元。送达诉状副本后,被告方提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且未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由,依照法律规定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最后以原告的主动撤诉了结。
  
  法官寄语:社会矛盾千千万,法律作为社会救济手段,自然承担保护权利人的职责,但是并非所有矛盾都需要用法律来解决,法律也不可能保护到每个权利人。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如果超过法定期间未主张权利,便丧失了胜诉的权利,虽然有理也无法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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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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