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阳和谭丽华是两兄妹。2011年7月21日,妹妹谭丽华从哥哥谭阳那里借走了10万元钱,为避免以后因为钱的事破坏兄妹感情,谭丽华给谭阳写了张借条。2012年春节前,谭丽华偿还了谭阳1万元,之后便一直未向谭阳提还另外9万元的事。
于是,谭阳找妹妹商量还钱的事,但因为两兄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气之下谭阳将亲妹妹和妹夫告上了法庭。经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谭丽华偿还哥哥谭阳9万元借款,其丈夫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因为谭丽华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认可,便向岳塘区法院提起上诉,最终法院审理结果还是维持原判,但谭丽华依然不愿履行生效的判决文书。为了尽快要回剩余的借款,谭阳向岳塘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谭阳申请强制执行后,岳塘区法院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谭丽华,耐心劝说其尽快归还借款。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就把钱收回,并及时通知谭阳来领取。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刘倩 马青松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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