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南7月3日讯(通讯员 徐雅莉)陈某伙同江某、李某采用神医骗局,趁被害人不注意的情况下,采用调包手段窃取被害人廖某的现金共计11000余元。7月2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江某、李某批准逮捕。
5月5日8时许,陈某(男,现年52岁,永州市祁阳县)驾驶其面包车伙同江某(男,现年33岁,衡阳市祁东县)、李某(女,现年56岁,衡阳市祁东县)、谭某(身份不明)4人到达衡南县洪山镇后,陈某将假车牌换上,然后由江某开车,陈某等三人下车寻找作案目标。
不久李某找到受害者廖某,谎称家中不顺,要寻找住在洪山的神医看病,廖某称其不认识这位“神医”,这时陈某冒充当地派出所干部偶遇李某、廖某,谎称其认识这位神医可以带李某去,且要廖某陪同,廖某相信了两人的谎言同意一起前往。
按事先商量好的,陈某、李某二人带着廖某来到由江某驾驶的车上,由江某将车开到谭某所在地点,陈某谎称谭某就是“神医”孙女。廖某提出让谭某看看,谭某称廖某家里有大难儿子七天后会死。廖某一听连忙央求其帮忙驱祸。谭某这时对李某和廖某说让其两人去拿家中所有现金和金银首饰等,包裹好交给她,她来施法驱祸。
廖某从银行取出11200元现金加上600元现金、一根铂金项链及一对黄金耳环按照谭某说的包好并交给谭某施法,谭某趁廖某不备,将现金及项链、耳环掉包。事后,谭某将掉包的鹅卵石及报纸交给廖某称东西已施法,要求她不要对任何人讲,将东西锁在皮箱里,两个月之后再取出。陈某等四人通过此手段盗走廖自桂现金11800元、项链一根、耳环一对,总价值16000余元,现金由四人平分。
后被害人廖某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再次作案时被抓获,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抓获其余两名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四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来源:红网
作者:徐雅莉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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