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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立行立改让群众“住有所居”

来源:红网 作者:向云峰 编辑:高芹 2014-07-04 17: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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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绥宁站7月4日讯(分站记者 向云峰)今年上半年,绥宁县城市棚户改造完成1996户,占年度任务的80%。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绥宁县围绕群众反映的住房难问题,立行立改,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着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期盼,确保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针对群众反映大的办证难、时限长的问题,县房产局在提高房产办证效率上整改,实施“立等可取制”。从5月开始,该局梳理房屋登记程序,优化工作流程,调整内部运行环节,将审核权限下放到服务窗口,实现窗口直接受理、直接审核、直接登记办证。目前,现房一般抵押权登记、现房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业务已经做到立等可取,即两小时内就能拿到证;对于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更正、异议、换证和遗失补证登记等在申报资料齐全后采取优化和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证时间,加快了办证速度。自推行这些措施以来,房产办证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今年,绥宁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4196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赁房1700套(含廉租房2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496户。至6月底,绥宁县廉租房、公租房已经全部落实建设地块分别在县城和乡镇同时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落实在沿河西路棚户区、栗冲棚户区、两河新区棚户区、县城老旧住宅区的综合治理地块建设。针对群众反映的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管理的问题,县房产局与长铺镇及社区抽调精干力量分三个工作组分别对申租、申购廉住房的家庭逐一入户走访核查。经过审核,符合城镇住房保障(配租、申购)的243个家庭已在近期公示。预计7月可通过抽签配租或申购廉租房方式入住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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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云峰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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