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7月4日讯(通讯员 管丽)7月4日上午,株洲荷塘交警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且故意遮挡号牌,经交警合并处罚,男子被罚款2200元、记分24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4日上午10时许,一辆湘B牌照的摩托车在荷塘区红旗中路由北往南行驶,行经红旗广场北口时,被执勤点的交警拦下例行检查。民警查看发现,车牌的最后一个数字被黑色的带子遮挡。
“你这个车牌怎么回事?”交警问,“是车牌要掉了,才用带子绑着。”驾驶员一开口即“露出马脚”。“喝酒了?”“没有没有。”男子忙解释。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酒后驾驶。驾驶员刘某称,平时有吃饭必须喝酒的习惯,上午出门前吃了个早餐,也顺便喝了点酒,“天气热容易困,早上想喝点酒提神。”刘某表示自己不是要故意酒驾。
而交警将车牌上的黑色带子解开,发现车牌根本不会掉下来。“我的车是助力车就算没车牌也没事。”男子称。交警介绍,刘某骑的是摩托车,目前全市在大力开展摩托车整治,摩托车驾驶员上路行车,必须手续齐全。
刘某因两项违法行为被罚款2200元、记24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交警提醒,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车外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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